国家药监局原司长被判15年 |
2006-11-29 阅读: 出处: 作者: 编辑: |
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司原司长郝和平 马晓华 历经一年多时间,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司原司长郝和平案宣判。 昨天,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(SFDA)医疗器械司原司长郝和平因犯受贿罪和非法持有枪支罪,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5年,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人民币。其妻付玉清同时被判5年有期徒刑,她曾经是国药集团联合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行政部主任。 2005年7月8日,57岁的郝和平在刚刚参加完SFDA的工作会议之后,被西城检察院从单位带走。经过一年多时间的审查,终于水落石出。 根据法院予以确认的事实,2002年9月至2004年9月间,郝和平利用担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司司长、负责医疗器械产品审批的职务便利,为浙江苏嘉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、微创医疗器械(上海)有限公司、陕西秦明医学仪器股份有限公司、广州海慧有限公司申请的医疗器械产品获得批准生产提供帮助,先后收受上述4公司给予的5万元人民币、一辆价值25万余元人民币的广州本田雅阁牌轿车和三张价值50万余元人民币的高尔夫俱乐部旅游会籍卡、会员卡。此外,2004年3月间,郝和平与付玉清一起,曾以装修房子为名,向一家公司负责人索要贿赂款20万元人民币。案发后,以上赃款、赃物已追缴。 另外,郝和平因涉嫌受贿罪被立案侦查期间,检方人员在其住所内发现5支近距离对人体具有杀伤力的气手枪。 “法律认定的受贿金额只有这么多,其他的我也不知道。关于枪支,虽然只是一些玩具枪,但射程违反了国家的法律。”郝和平代理律师钱列阳在接受《第一财经日报》记者采访时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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