警方证实纽约少林寺武僧确属自杀 |
2006-11-29 阅读: 出处: 作者: 编辑: |
据美国《明报》报道,有消息称,在少林寺任武术教练3年的释恒善虽以H-1工作签证身份留在美国,但从未拿到应得的薪金,再加上身患疾病,生活拮据,最终被逼走黄泉路。 华裔移民律师表示,华裔新移民中普遍存在雇主为雇员申请H-1身份后,却不依法支付工资的行为,致使许多移民劳工生活窘困潦倒。 美国移民律师协会律师汤学武表示,在美国新移民劳工市场,存在不支付H-1工作身份合法工薪的主要有三种原因:第一,美国的许多小型华裔组织、私营企业需要聘用来自中国的低成本劳力,因此愿意作为担保人和申请人为员工办理H-1在美工作身份。为了进一步降低该劳工成本,便支付远远低于移民局规定的H-1固定工资。由于H-1身份完全由雇主掌握,雇主可以随时将其撤销或解除,雇员会立即失去合法身份,因此虽然员工不能得到应得的报酬,但为了保住在美身份,也只能忍受。 其次,一些“非法”移民服务公司通过为客户办理伪造雇主的H-1或其它工作身份,从中获得暴利。汤学武说,非法移民服务经常买卖雇主签名,用假冒的雇主作为H-1的申请人。客户向该些公司支付近万元后拿到H-1身份或签证而合法来美和留美,但仍然没有真正的雇主,没有固定薪金收入,只好自行谋求生路。 第三种原因就是一些美国商家纯属帮忙,自愿为亲朋好友申请H-1,故不会为其支付任何工资。 由于近几年移民局政策宽松,没有为其持有H-1的雇员支付规定水平的工资,甚至不支付工资,不为雇员报税,一般情况下不会受到移民局的调查。 汤学武说,只要雇主不向移民局上报雇佣关系的解除,移民局都会认为雇员仍在雇主处工作。而当雇员需要改变身份,申请绿卡或转换雇主时,移民局会要求雇员出示近3个月的工资支票或报税单。不过,近几年移民局允许雇主的工作证明信代替工资单或税单,因此雇主不支付固定工薪,或办理假冒雇主等非法行径都可以平安过关。 移民专家指出,雇主没有按照H-1签证所要求的薪资标准发工资,大致可以分为两种情况,一是实际雇用但没有按申请签证的文件上标准的工资“出粮”,这种情况如果被移民局或劳工部门查获,将被催付或补付拖欠的工资。另一种情况是,没有实际雇用,雇主只是以“虚假雇用”的方式为某人申请来美,这样就涉及“伪造文书”和欺诈,如果被移民局或执法机构查获,可能面临刑事惩罚,情节特别严重最高可判20年监禁。移民专家强调,雇主未发薪水的情况很复杂,移民局和法院将按照个案具体情况,酌情处理。 纽约少林寺主持释果林日前承认,少林寺没有为释恒善支付H-1签证所要求的2.7万元年薪,只是为释恒善提供膳食、住宿和少许零用钱,使释恒善没有任何收入,经济生活没有任何保障。 汤学武说,雇员不敢控告不支付工资的雇主的主要原因是,担心雇主将其H-1身份撤销。但如果雇员在受聘用时,与雇主签订聘用合同和劳工合同,注明雇用时间,那么在合同签订的合法聘用期限内,雇主没有理由随意撤销雇员的H-1身份和签证。因此雇员要勇敢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经济权益。 汤学武表示,如果释恒善懂得法律的方式要求少林寺支付固定工资,也许他就不会走上绝路。 |